东莞厨房设备的电气设计
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》GB51348-2019第9.8.6条规定,厨房设备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厨房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、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;
厨房设备电源开关除设备上自带的开关外,宜布置在干燥、便于操作的场所,并满足安装场所相应的防护等级要求;
厨房内电缆槽盒、设备电源管线,应避开明火2.0m以外敷设;
厨房内电缆槽、盒应避开产生蒸汽等热气流2.0m以外敷设;
按此规定,厨房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等电位联结,有朋友问厨房设备包括住宅中的厨房设备吗?
答:从标准条文上看,没有说不包括住宅厨房电器,该条条文说明指出,厨房设备因使用环境温度高、潮湿,故应关注电气设备的防护措施。因此,应该理解为,包括所有厨房用电设备。